CEFR船用電纜適用于各種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臺等水上建筑物傳輸電能用。電纜長期允許工作溫度為85℃,額定電壓Uo/U為0.6/1kv。敷設時電纜小彎曲半徑如下:金屬屏蔽鎧裝型為電纜外徑的6倍。非鎧裝型,外徑小于等于25mm時為電纜外徑的4倍,大于25mm為電纜外徑的6倍。CEFR/DA乙丙絕緣氯丁護套船用電力軟電纜,DA型,連接移動電器用。80的固定敷設,用于防干擾場所,90的固定敷設,用電防機械外力作用場合。執(zhí)行標準是GB/T9331-2008船舶電氣裝置額定電壓1kV和3kV擠包絕緣非徑向電場單芯和多芯電力電纜。
CEFR船用電纜的技術要求:
1、應能經(jīng)受單程30000次曲線試驗。
2、電纜應能經(jīng)受交流電壓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擊穿。
3、電纜線芯結構,絕緣電阻,絕緣和護套厚度及重量應符合GB9331.2-88的規(guī)定。
CEFR船用電纜的交貨要求:
1、電纜交貨長度三芯及以下和導體截面不大于2.5平方,應不小于150米,其他電纜100米。
2、允許長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電纜交貨,但其數(shù)量應不超過交貨長度的10%。
3、根據(jù)雙方協(xié)議允許任何長度電纜交貨。
4、長度誤差應不超過+-0.5%。